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(fā)《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的通知
檔發(fā)〔2018〕17 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檔案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檔案局,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檔案部門, 中央軍委辦公廳保密和檔案局,各人民團體檔案部門,各中央企業(yè)檔案部門:
現將《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印發(fā)給你們, 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國家檔案局
2018 年 9 月 27 日
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辦法
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了鼓勵在推動檔案科學技術發(fā)展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, 調動檔案工作者從事科技工作的積極 性、創(chuàng)造性,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, 根據《檔案法》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》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履行了立項與結項程序的非涉密的科技成果。
第三條 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每年評審一次,評審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。
第四條 優(yōu)秀科技成果評審工作由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,獲得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的項目由國家檔案局頒發(fā)證書。
第二章 獎勵范圍和等級
第五條 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范圍
(一) 為檔案事業(yè)行政管理決策科學化和檔案管理現代化而取得的軟科學研究成果;
(二) 為延長檔案保存和使用壽命,提高檔案安全防護水平而取得的保護技術研究成果;
(三) 為提高檔案管理和利用工作水平而取得的現代化研究成果。
第六條 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分為特等獎、一等獎、 二等獎、三等獎 4 個等級。
第七條 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獲獎人員順序按照 推薦時主要完成人的排名順序確定,獲獎人數實行限額: 特等獎不超過 11 人,一等獎不超過 9 人,二等獎不超過 7 人, 三等獎不超過 5 人。其他參與項目完成人員可通過推薦單位 向國家檔案局申請頒發(fā)完成者證書,完成者證書的人數原則 上不超過獲獎人數。
第三章 成果推薦
第八條 各省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檔案局,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、各中央企業(yè)檔案部門, 中 央軍委辦公廳保密和檔案局作為推薦單位,負責本地區(qū)、本單位(系統(tǒng)) 科技項目成果的推薦和管理。國家檔案局內設 機構及所屬事業(yè)單位可推薦本部門、本單位的科技成果。
第九條 推薦的成果應通過審查驗收 1 年以上, 取得一 定的社會效益、經濟效益,且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 軟科學研究成果必須經地市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 部門采用,經過實踐證明具有科學性、先進性、實用性;
(二) 新產品、新材料等科技成果,應具備生產許可證 和符合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的測試報告等;
(三) 研究成果涉及新研發(fā)軟件的,應具備軟件著作權 登記證書和符合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的測試報告。
第十條 成果推薦按照以下程序進行:
(一) 成果由申報單位登錄國家檔案局網站"檔案科技 管理系統(tǒng)",填寫相關信息,提交推薦單位。
(二) 成果推薦單位通過"檔案科技管理系統(tǒng)"審核成果 信息、填寫推薦意見,匯總后統(tǒng)一向國家檔案局推薦。
第十一條 推薦單位只負責推薦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 獎 3 個等級,特等獎由評審委員會根據成果情況評定。
第十二條 推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對項目的完成 作出重要貢獻的研究人員。主要完成人應在項目中至少承擔 下列工作之一:
(一) 提出總體設計、研究方案;
(二) 直接參與并解決了科研疑難問題或實驗、技術難 點等關鍵性問題;
(三) 撰寫關鍵技術文件。
第十三條 成果的主要完成單位是對項目的完成起到 重要支持和推動作用的單位。
第十四條 推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單位按 貢獻大小排序。
第十五條 推薦成果需報送以下材料:
(一)《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推薦書》(見附 件 1);
(二)《申報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簡表》(見附件 2);
(三)《XXX 年度推薦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匯總表》 (見附件 3);
(四) 成果研究相關材料,包括項目工作報告、研究報 告、項目驗收證明、查新報告、推廣應用證明等。
以上材料通過"檔案科技管理系統(tǒng)"填報并提交給國家 檔案局, 通過審核后打印、蓋章, 由推薦單位統(tǒng)一報送。
第四章 成果評審
第十六條 根據成果的創(chuàng)新性、實用性、可推廣性, 科 學水平和技術難度,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指標進行綜合評 定。評審標準為:
(一) 研究成果創(chuàng)新性突出、技術難度特別大, 對檔案 工作起到特別重大推動作用, 取得特別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 效益,可評為特等獎;
(二) 研究成果有重大創(chuàng)新性、技術難度大, 對檔案工 作起到重大推動作用, 取得重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, 可評 為一等獎;
(三) 研究成果有較大創(chuàng)新性和技術難度,對檔案工作 起到較大推動作用,取得較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,可評為 二等獎;
(四) 研究成果有一定創(chuàng)新性和技術難度,對檔案工作 起到一定推動作用,取得一定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,可評為 三等獎。
第十七條 國家檔案局組建評審委員會,評審委員會委 員由 15-21 人組成。評審委員會委員應是長期從事檔案科研、 教學、管理等工作,具有較高學術造詣、技術和理論水平以及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。委員人選由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 門提出, 報國家檔案局批準。
第十八條 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推薦成果 進行形式審查, 審查內容為推薦獎勵范圍、驗收時間、推薦 材料齊全完整性及填寫是否符合要求等。
第十九條 評審工作在委員分組初評、全體委員集中評 審的基礎上, 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擬獲獎成果。其中特等 獎、一等獎必須獲得到會評委三分之二(含) 以上同意方為通過, 二等獎、三等獎必須獲得到會評委二分之一(含) 以 上同意方為通過。
第二十條 評審實行回避制度, 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或 所在單位為成果承擔單位的評審委員會委員不能評審本人 或本人所在單位參加的成果, 集中評審時相關委員須離場回避。
第五章 授獎和異議處理
第二十一條 擬授獎的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經國家檔案局批 準后,在國家檔案局網站及報刊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 30 日。
第二十二條 對公示的擬授獎成果如有異議, 在公示期 內可向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提出, 逾期不予受理。公示 期內未提出異議, 或提出異議經處理及時解決的, 在公示期結束后正式授獎。
第二十三條 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提供有關書面 證明材料。個人提出的異議,應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; 單位提出的異議, 應加蓋單位公章。
第二十四條 異議分為實質性異議和非實質性異議。對 擬授獎成果的內容提出的異議為實質性異議; 對主要完成人、 完成單位及其排序等提出的異議為非實質性異議。實質性異議由優(yōu)秀科技成果評審委員會復議并提出處理意見;非實質 性異議由國家檔案局科技管理部門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。兩 種處理意見均報國家檔案局審批。
第六章 附則
第二十五條 獲得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的成果,國家檔案局 有權以適當的方式進行推廣。
第二十六條 參與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評審活動 的專家和有關工作人員在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、徇私舞弊的, 責成所在單位按情節(jié)輕重依法依規(guī)給予相應處理; 違反學術 道德、評審不公、行為失信的專家,取消其評委資格。對通 過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騙取獎勵的單位和個人,撤銷獎勵,追回所發(fā)證書,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。
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。 2001 年 3 月 15 日頒布的《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辦法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
1.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推薦書
2. 申報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簡表
3. xxx 年度推薦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匯總表
附 件 1
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獎勵推薦書
一、成果基本情況
二、成果詳細內容及申報理由


三、主要完成單位和完成人詳細情況

四、審核、推薦意見

附件 2
申報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簡表
附件3
XXX 年度推薦國家檔案局優(yōu)秀科技成果匯總表
